[摘要] 城規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2次平常全體會議,討論合共17份規劃條件圖草案,當中涉及新城a區的5幅公共房屋用地,以及綠豆圍的部分地段。
【特訊】城規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2次平常全體會議,討論合共17份規劃條件圖草案,當中涉及新城a區的5幅公共用地,以及綠豆圍的部分。工務局代表稱,a區5幅用地除建設公屋以外,草案並建議在地段中興建公交停泊調度中心、電訊機樓、公用和社會設施等。至於綠豆圍地段,規劃條件圖草案由過去的建議保留屋頂改為建議保留屋頂特徵,希望令業權人活化更有彈性。
是次會議於昨日下午3時假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會議室舉行,工務局代表於會上介紹,是次討論的5幅新城a區公屋用地分別為該區的a1、a2、a3、a4及a12,5幅均為國有土地,相鄰處於新城a區的北面,土地面積介乎11668平方米至18699平方米,建議限高按不同地塊分別設為90米至115米不等。除建設公屋以外,草案並建議在地段中興建包括公交停泊調度中心、電訊機樓、公用設施和社會設施等。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在會上關注,草案建議面向街道的地面層須退縮至少3米形成廊或騎樓,會減少行人道寬度。工務局代表對此解釋,有關距離是指行人道淨寬,即由柱廊的街柱內側到墻身外側之間的寬度,並不包括柱寬。
另一方面,城規會昨日並討論了綠豆圍7號至31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。工務局代表介紹,該地段的總面積為489平方米,屬私有,用途為非工業,根據文化局提出的意見,建議建築物需保留臨街立面和屋頂特徵,不得增加高度。委員呂澤強關注到文化局對該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所變化,由過去的建議保留屋頂改為建議保留屋頂特徵。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對此回應時稱,綠豆圍非文物建築且不在緩衝區,但為本澳較為完整且規模較大的圍里建築,當局希望保留該區建築群風貌。但若建議保留屋頂,連帶需保留木樑及瓦頂,不利於建設及滿足消防條例,因此改為建議保留屋頂特徵,要求採用瓦鋪砌的坡屋頂,毋須保留木樑,令業權人活化更有彈性。
另有委員關注到綠豆圍“門樓”的保育問題,梁惠敏於回應時認同其“門樓”有相當的保育價值,亦是整個綠豆圍的組成元素,但其並非是次申請的相關,若相關業權人將來申請入則,文化局會加入附註,要求工程期間要確保門樓受完整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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